广西小伙捐献器官 大爱感动新会
来源:     发布日期:2016.05.17

近日,一名在新会区打工的广西籍23岁男子蓝某因车祸导致脑死亡,他的家属作出捐献器官的决定,这也是我区首例器官捐献个案。他们的善举令人敬佩,大爱感动新会。

器官捐献者蓝先生51日晚遭遇车祸,2日凌晨当家人赶到新会人民医院的时候,医生告知家属患者已经脑死亡。

患者蓝先生家属知道捐献器官的相关信息后,慎重考虑了好几天。家属们想到器官捐献能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,最终都同意,确定了下来。在得知家属愿意捐献出蓝某的器官后,区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马上为其牵线搭桥,联系省专家到医院进行下一步的工作。家属于510日中午12时通知新会区红十字会,下午15时区红会就已连同省级专家到位,经省级专家评估,当晚已经将患者转送到省级医院,第二天成功获取器官。蓝某捐献两个肾脏以及肝脏、肺等器官现已成功移植到国内其它省、市有需要的病人体内。

据了解,器官捐献者蓝某的家境非常贫困,父亲已逝,目前家里还有老母亲。为此,区红十字会送上人道关怀。

人死虽不能复生,但通过捐献器官,却让更多的活在等待中的患者得到了重生,意义重大。也许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,至今我区仅有8名市民签订了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》。籍着这例器官捐献的善举,希望有更多的市民能够加入自愿捐献的队伍,好像蓝某一样让爱长留人间。

家属填写器官捐献表

器官捐献者蓝先生

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送上慰问金

(新会区红十字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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